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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践行省生态环境厅“一个窗口对外”改革

发布日期:2022-04-13 17:25 字号: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审批服务保障和对外服务窗口的能力建设,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化靠前服务意识,强化要素保障,以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按照“三提三效”的工作思路,“一盘棋”统筹推动局系统审批服务事项的融合衔接,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绿色发展。 

  (一)重点项目一帐统揽。一方面,建立重点项目“准入帐”,及时动态梳理、汇总“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策划生成、意见征集阶段项目信息,提出初步生态环境准入审查意见,为我局在土资委会等项目前期协调会出具我局意见提供快速支撑。另一方面,建立重点项目“跟踪帐”,定期汇总省、市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做好审批服务跟踪保障,确保重点项目开工前完成环评审批手续顺利落地。 

  (二)专班保障靠前服务。落实“指挥部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对重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指导,审批人员全程专员保障,快速流转、倒排工期、定期跟踪。深度介入指导开展公众参与,启动特殊工作流程,专家评审、环评文件修改、技术评估和审查批复等流程全部集中在公示期限内完成,实现审批“零”时限。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精细化管理,2021年版准入清单实现横向市域范围全覆盖,纵向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全梳理,为建设项目提供准入指引。 

  (三)审批服务一窗通办。拓展环评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范围,报告书项目由15类扩展至30类,报告表项目由80类扩展至107类,实施环评审批事项标准化提升,申请材料、流程规范统一,全市一窗通办。市级24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通过提供“最多跑一趟”、“一趟不跑”等服务,实现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一窗通办,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连续六年获评“红旗窗口”。 

  (四)坚守底线靶向发力。深入推进严管优服,实行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考核全覆盖,对弄虚作假“零容忍”,2021年对22家次环评技术单位和23人次编制主持人实施失信记分惩戒,依法撤销26份编制质量存在问题的环评文件。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纵向深化,创新实现环评与入河(海)排污口同步申请、同时审查、一证批复。在湖里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排污权交易三项制度的深度融合和衔接试点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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