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深化拓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结合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和开展“奋力拼搏、奋勇争先”专项行动,接续开展减污降碳、改革创新、服务发展、铁军建设“四个对标年”活动,加快建设美丽中国样板城市,努力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确保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始终保持全国前列,确保“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圆满收官,确保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在全国走前头、作示范。
主要指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排名“保十争五”,优良率达99.2%,PM2.5浓度低于18.4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低于33微克/立方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小流域省考断面和“以奖促治”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优质水比例66%以上;近岸海域国控点位优良水质点位比例达93.3%、面积比例达90%;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100%,地下水国省控点位考核达标;声环境质量全国领先;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一、对标“作出示范”,加快建设美丽中国样板城市
探索构建从山顶到海洋保护治理大格局,加强重点领域、重点流域、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扩大生态环境容量。
(一)高质量完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1.全力配合省第三轮生态环保督察。认真制定实施配合督察工作方案,强化部门联动和跨区域联动,组织做好联络协调、信访办理、宣传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及时制定督察整改方案,坚决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2.全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紧盯2025年须完成的中央第三轮生态环保督察8项、省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2项整改任务,特别是杏林湾九天湖污染整治和岛外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等重点整改项目,督促各区各相关部门落实落细各项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一体推进中央审计、市委巡察和《八闽快讯》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提升近岸海域和湖库水质。
3.全力推动督察信访件办结销号。紧盯处于阶段性办结状态中督信访件办理,压紧压实各责任单位办理责任,加快推动重点难点信访件办结和验收销号。对已办结销号信访件开展抽查核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实施领导包案等化解重点信访件机制,巩固提升“点题整治”成效,着力破解噪声、废气、扬尘、餐饮油烟等民生环保问题,进一步实现“降温减量”。
(二)高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推动落实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我市贯彻措施,聚焦颗粒物和臭氧协同管控,持续开展“守护蓝天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进打好柴油货车攻坚战,推动落实“电动厦门”规划、“绿动厦门湾”行动方案和石湖山煤码头搬迁。持续深化五类扬尘治理,加强涉VOCs企业的监督帮扶,巩固锅炉炉窑综合治理成效。科学筹划实施“闽西南”大气污染年度协作项目,合力推动协同治理,推动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在全国重点城市排名继续保持前列。加强城市噪声污染防治,强化社会生活噪声、工地施工噪声的投诉化解。做好光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2.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聚焦东西溪重点流域汛期污染,实施《东西溪隘头潭断面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汀溪学校片区正本清源改造、隘头潭片区污水管网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强汛期污染管控调度管理,探索农田退水治理新模式。定期开展检查监测,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巩固提升小流域整治成效。持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协调推进坂头-石兜、汀溪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果树林清退工作,推动莲花水库、枋洋水利枢纽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和水源保护区划定。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加强生态保护重点领域监管,对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内遥感监测线索开展实地核查。牵头制定实施年度乡村生态振兴计划,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3.深入打好碧海保卫战。实施重点海域污染防治攻坚,聚焦西海域水质提升,探索构建九龙江-厦门湾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联动落实省深化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积极运用入海主要污染物源清单,制定实施西海域水质改善治理措施,加快推进杏林杏滨片区、灌口后溪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促进西海域水质稳中有升。推进入海河流总氮治理和管控,持续巩固入海排放口整治成效。推进《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修改)备选项目,印发实施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做好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和海湾精细化调查的成果集成及应用工作,实施海漂垃圾综合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九龙江流域海漂垃圾一体化治理,海漂垃圾密度持续保持全省最低。
4.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严格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制订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修复技术指南,优化翔南片区等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机制,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深入实施中央资金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探索地下水管控试点,完善土壤和地下水分类分区分级管理。持续推进各领域“无废细胞”建设,打造“无废电影节”“无废马拉松”等厦门特色的无废活动,总结提炼“无废城市”建设经验。强化危险废物监管,深化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探索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管理机制。推动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实施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
(三)高效率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1.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禁“两高”项目准入,分阶段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有序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建成碳普惠管理平台,公布一批碳普惠方法学,建设相应应用场景,提升社会的“含绿量”,降低“含碳量”。制定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碳排放数据管理,指导纳入省级以上碳市场配额企业强化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探索完善产品碳足迹核算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建立多元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减污降碳的支持力度。
2.深入推进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双试点”。着力推进绿色实践示范点建设,聚焦交通运输、城乡建设2个重点领域和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培育、发展一批标杆示范项目。围绕生活垃圾处置、港航物流产业等链条,探索国内先进水平的高效减污降碳协同路径。开展“区域-领域-企业”三级碳污融合清单编制,建立固定源污染物与碳排放核查协同管理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实施污染物、碳排放协同监控、调度、研判,提升协同质效。
3.深化全国低碳试点城市建设。建立健全低碳城市评价标准,持续开展低碳社区、低碳园区、低碳景区试点项目提星升级,指导厦门园林植物园零碳景区、嵩屿码头低碳园区项目申报全国全省绿色低碳典型案例,进一步完善我市全方位、多层式低碳试点体系。
二、对标“奋勇争先”,着力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聚焦建设美丽中国样板城市,坚持“一核两翼”工作布局,纵深推进生态环境领域40项改革任务,争取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厦门经验”。
(一)坚持以深化综合改革试点为核心
1.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改革试点。对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决定要求,及时系统集成、总结推广综改试点事项,积极争取中央《决定》明确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7项任务在厦门先行试点,深入谋划综合改革第二批授权清单。
2.深入打造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引领生态环境准入集成改革的品牌。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近岸海域协同治理试点探索,深入开展环评标准化、审批智能化改革,推动出台厦门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条例。同时,推进建立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环境信用评价—绿色金融联动体系,深化厦门湾综合治理和保护修复,拓展两岸绿色发展合作。
(二)坚持美丽建设先行先试
1.持续推进美丽建设先行示范。认真贯彻《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和《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国家美丽城市建设先行试点,指导集美、同安、翔安整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巩固提升东南部海域和同安湾国家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全力推进大嶝海域、西海域国家级美丽海湾建设,确保在全国率先全域建成美丽海湾。积极建设厦门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梯度推进汀溪和九溪、后溪美丽河湖建设。
2.持续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全力推进环境健康管理试点,指导制订《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构建并试行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健康指数(AQHI),开展湖里区居民环境健康素养提升工作,推动“环境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全力推进宁静小区试点,建立宁静小区建设规范,试点打造“宁静片区”,探索建立噪声污染评估体系。申报新污染物协同治理试点,编制试点实施方案,研究建立新污染协同治理与环境风险管控体系。
(三)持续深化工作实践创新
建立与美丽中国和美丽福建建设成效考核相衔接的督检机制,切实压实美丽中国样板城市建设责任。助推保税维修业务发展、完善非现场执法机制、探索新兴行业监管,提升支撑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服务能力。深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运、零星工业废水集中收集处理等模式探索创新,进一步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的体制机制。
三、对标“闯出新路”,积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一揽子存量和增量政策,接续出台18条生态环境领域助力高质量发展措施,积极发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一)深化项目工作法
1.强化项目统筹。会同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区政府,制订年度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项目清单并实行滚动管理,对策划生成总投资286.86亿元的85个重点项目,建立市局领导和处室分类挂钩联系、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存在的问题。
2.强化项目策划。围绕全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EOD模式谋划项目,重点打包生成美丽河湖保持与建设项目、西海域美丽海湾建设项目、翔安小光山矿区综合整治及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和“两重”“两新”项目。
3.强化资金争取。对符合生态环境资金投向的项目,加强辅导入库,积极争取纳入综合性专项竞争性评审,多争取上级资金的支持。修订完善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资金撬动作用。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探索通过绿色金融、蓝色金融来实现治理目标。
(二)强化重点项目保障机制
1.审批服务再提速。持续释放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引领环境准入集成改革的红利,在翔南片区启动区探索产城联动的环评一本制管理,更好地发挥专班作用,全力保障翔安港区1#-5#泊位码头、中科华联等省市重点重大项目环评审批。
2.要素保障再加强。继续做好重金属、排污权等要素保障,积极储备总量指标,确保指标等项目。加强与生态环境部海洋司、太湖东海局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更多的海洋倾废指标保障厦金大桥等重点项目、战略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四个一”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机制,积极助力将军祠等片区开发建设。
(三)深入践行严管优服
1.执法检查再规范。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行专项检查年度数量控制,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巩固拓展执法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专项整治成效。
2.柔性执法再提升。统筹好严格监管和优质服务的关系,在守牢执法底线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优服力度。强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滚动管理,持续提升数智化监管水平,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环境问题隐患动态预警和帮扶指导,让非现场执法惠及更多企业。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将不予处罚事项从29项增加至37项,完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义务和信用修复方式“双告知”制度,给予企业更多容错空间。
(四)守牢安全稳定底线
1.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持续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切实抓好机要、保密、档案等工作。
2.持续深化环境安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巩固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清零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成果,紧盯工业园区、重大环境风险企业、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目标,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与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应急救援力量合作,坚决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四、对标“久久为功”,扎实筑牢一张蓝图绘到底根基
扭住目标不放松,保持历史耐心与战略定力,持续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厦门画卷”。
(一)强化规划引领
1.确保“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对“十四五”规划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和项目进展成效进行跟踪调度,精准攻坚海域清淤等滞后项目,认真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
2.科学谋划“十五五”规划新篇章。紧密对接国家和省级“十五五”规划框架,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样板城市目标,全力推进厦门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1+3”规划体系编制,即“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细化为厦门的“施工图”和“任务书”。
3.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新高地。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持续深化拓展生态文明建设“厦门实践”,与厦门大学开展生态环境史专题研究。积极对接生态环境部第二批指导支持事项,争取更多“厦门经验”被生态环境部向全国推广。争取承办“2025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积极利用大阪世博会、COP30气候变化大会、法国尼斯海洋大会等平台讲好“厦门实践”故事。牵头开展生态文明对标新加坡工作,全面提升我市环境资源保护利用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强化体系建设
1.完善治理机制。以军营村、白交祠村-东西溪-厦门湾为蓝本,着力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落实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动构建全链条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启用闽西南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平台,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九龙江联防共治。健全海洋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机制,推进对台对金生态环保交流合作。
2.强化科技支撑。持续推进大气超级站智慧平台建设,深化智慧实验室项目应用场景。扎实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水平评价技术规范》《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物证智慧化通用规范》等省、市地方标准编制工作。积极运用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研发成果及科研能力落地转化。
3.健全全民行动体系。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活动,精心策划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持续打造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基地,多渠道培育壮大志愿服务队伍,扎实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引领美丽中国样板城市建设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新风尚。
(三)强化铁军建设
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深化市委巡察整改,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生态环保铁军和干净干事的基层环保队伍。
1.抓牢政治建设。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坚决守牢意识形态安全。
2.抓实基层基础。深入推进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健全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规范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抓强干部队伍。持续加强行政管理、综合执法、监测科研三支队伍建设,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和新进人员的能力素质,进一步强化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不断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4.抓严正风肃纪。拓展党纪学习教育和“群腐”集中整治成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入践行“亲清”政商关系,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