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0 15:49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1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0日-2025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703794

  传 真:5182651

  电子邮箱:xmssthjj_hpc@xm.gov.cn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36100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厦门中材航特科技有限公司炭基新材料制造中心项目

厦门市同安区火炬高新区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园五显路868-6号第1、2层

厦门中材航特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一条碳化钽涂层(CVD)系列产品生产线,一条碳/碳复合材料系列产品生产线,年产碳化钽涂层(CVD)系列产品1000件,碳/碳复合材料系列产品500件。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碳化钽涂层(CVD)系列产品生产过程中化学反应产生的氯化氢以及微量未反应的氯气;碳/碳复合材料系列产品生产过程高温反应、浸渍固化、碳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废气污染防控设施具体如下:氯化氢及微量未反应的氯气通过设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通过设备密闭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罐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布塘污水再生处理站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清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设立厂内应急指挥小组,并和当地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建立正常联系,一旦出现事故能立刻采取有效救援措施;②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③可燃气体气瓶间、生产车间内安装了可燃气体探测器;③氯气、丙烷气瓶间内配置有毒气体探测器;④危废仓库按规范要求设置,进行三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