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06 15:17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703794

  传 真:5182651

  电子邮箱:xmssthjj_hpc@xm.gov.cn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36100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OLED金属掩膜版研发生产及相关产业服务配套

厦门市翔安区13-07A马巷南片区莲院路与舫山东二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厦门高光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购买位于厦门市翔安区13-07A马巷南片区莲院路与舫山东二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新建(异地迁扩建)“OLED金属掩膜版研发生产及相关产业服务配套”,预计年生产CVDmask1500张、清洗精密设备部件24万套、清洗AMOLED mask5000片。该项目已于2022年9月28日取得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审批。根据现场踏勘,该项目目前厂房主体已建成,生产设备尚未入驻。

如今,建设单位关于“OLED金属掩膜版研发生产及相关产业服务配套”的投产计划发生变动,重新报批项目建设内容为:①年生产CVDmask1500张;②清洗精密设备部件24万套;③清洗AMOLED mask5000片;④建设OLED有机发光材料生产线,年产OLED发光材料9吨;年回收OLED有机发光材料2吨,再生OLED有机发光材料1.44吨。

项目主要排放的污染物为清洗废水、酸雾废气、有机废气、燃烧废气和固体废物。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迁扩建项目运营期所排放的废气主要包括粉尘废气、酸雾废气、有机废气和燃烧废气,采取车间密闭、整体抽风、局部集气罩等收集方式对废气进行收集。

迁扩建项目各类废气污染防控设施具体如下:①酸雾废气设置2套碱液喷淋处理设施,分别配套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②OLED材料合成车间反应、蒸馏、打浆、干燥工序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气采取冷凝工艺回收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工艺废气与车间其他废气、1#厂房有机清洗废气一并进入“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配套一根30m高排气筒排放;③粉尘废气设置3套脉冲式布袋除尘设施,分别配套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④燃烧废气配套1根50m高的排气筒排放;⑤危险废物仓库设置活性炭吸附设施,配套1根8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迁扩建项目按含银废水、综合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采用的废水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法,处理达标后再纳入内田再生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迁扩建项目营运期的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厂房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迁扩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理或处置,一般固废中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交由有接收能力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的防护措施主要有:①按要求落实重点防渗区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②设置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控点;③编制土壤、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定期演练。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迁扩建项目应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环境风险防控章节提出的措施要求开展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建设单位应编制新厂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验收前完成预案的评估和备案,定期按照要求进行演练,加强与翔安区应急预案的联动和演练。

(7)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