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703794
传 真:5182651
电子邮箱:xmssthjj_hpc@xm.gov.cn
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3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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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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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科金源石墨匣钵生产项目 |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大道2877号海沧台资中小企业创业园10号厂房1-2层 |
厦门中科金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新绿能(厦门)环保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本次项目扩建项目依托租赁的现有生产车间,不新增面积、生产规模为年产石墨匣钵6000套, |
1、环境影响: 废气:粉碎、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配比、混捏、冷却产生的含尘有机废气;热压成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烧结过程产生的烧结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废水:员工生产和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员工的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土壤和地下水:租赁厂房地面已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处理,且危废贮存间地面已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并设置托盘,基本不存在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的途径。 环境风险:环境风险事故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保护措施: 废气:粉碎废气:布袋除尘器(TA003)+25m高排气筒(DA003);打磨废气:自带布袋除尘器(TA004)+25m高排气筒(DA003);配料、混捏、冷却及成型工序:“布袋除尘器(TA005)+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25m高排气筒(DA004);烧结废气:尾气燃烧装置+现有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海沧水质净化厂。 噪声: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加强设备减振、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等措施。 固废: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依托现有项目、将现有危废贮存间面积进行扩建,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土壤和地下水:危废贮存间、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按照要求建设防渗层,其余场所为简单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满足一般地面硬化。 环境风险:液体原料储存在原料仓库,其底部设置防漏托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设施,定期对原料仓库进行巡查和防护;危废贮存间设置托盘,地面采取防腐防渗处理;废气处理设施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运行控制,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巡检和例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全厂区域内配备相应的基础应急消防设施,如消防栓、灭火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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