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2024年市对区党政领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及《厦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厦门市翔安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翔安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不超过6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则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完成期限:2024年10月31日前。
2.供应商需配合我局严格按照《厦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厦门市翔安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演练方案和演练脚本,开展桌面推演,场景建设与搭建,音视频设施搭建,举行应急演练,进行演练宣传,完成演练视频制作和演练复盘总结。
3.其他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资格要求
1.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或环保类专业工程师,服务团队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4.供应商三年内有承接生态环境行政部门或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经验,并提供相应合同等证明材料。
5.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货商、制造商均可以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方式
1.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11日下午18:0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以收到的时间为准)或送至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1008室(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进行报名。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单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近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7)“资格要求”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交的响应材料采用密封信函,信函外部注明单位及联系人并在密封口加盖公章。
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10楼1008室
联系人:小刘,联系电话:18030253682
附件:翔安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