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日期:2025-01-20 12:00 字号:

 

厦门市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201]RQ[GK]2024002-1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联合体成员:厦门大学、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

2,670,000.00

99.74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厦门市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项目):

服务类(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联合体成员:厦门大学、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厦门市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项目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

完成时限:20251130日前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

2,67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张向阳

评审专家:

范良鑫  肖明华  李晨章  郑书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分段累进计算。(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高科技支行,账号:35150198210100002464。(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市新污染物治理试点项目:2.83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

联系方式:张先生、0592-518272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写字楼8F

联系方式:张女士、0592-6020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惠

电话:张女士、0592-6020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