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关于租赁浮游生物自动鉴定设备开展浮游植物鉴定辅助性工作的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30 10:49 字号: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就需要采购的租赁浮游生物自动鉴定设备开展浮游植物鉴定辅助性工作进行询价,以期得到适合的协作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租赁浮游生物自动鉴定设备开展浮游植物鉴定辅助性工作

  二、采购方式

  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以及价格综合考量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项目概述及采购要求

  (一)项目概述

  租赁一套浮游生物自动鉴定设备,用于辅助厦门市2025年度重点湖库(河段)水华防控工作中浮游植物样品的鉴定,租赁期限为3个月(2025年6-8月)。

  (二)采购要求

  1.由采购中标单位提供满足下列技术条款(表1)的设备,在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安装调试,确认正常使用。

  表1 浮游生物自动鉴定设备性能要求

序号

性能要求

1

显微扫描主机:一体化全自动集成装置,非显微镜组装款,所有精密部件均内置于主机箱内。

2

检测通量:至少3个样品/次。

3

多层扫描:多景深连续自动扫描,层间距≤1μm,可在25层范围内自定义扫描,融合不同焦平面,解决细胞分布在不同液层造成的局部模糊问题,获取全景深、高清晰图像。

4

可自动识别浮游动物物种:不少于40个,数据库中目标物种识别率大于95%,计数准确率大于85%。

5

显微物镜:10×( NA≥0.3, 工作距离≥10mm)、20×(NA≥ 0.5, 工作距离≥2.1mm)、40X(NA ≥0.75, 工作距离≥0.51mm)物镜。

6

配置:全自动显微扫描主机 1台;数据分析工作站 1台(含独立显卡、4T硬盘);数据分析软件1套。

7

相机:不少于500万像素。

  2.设备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维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支付;

  3.项目资金预算:伍万元整(¥50000.00);

  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供应商获得满足性能要求的设备租赁或出售等项目业绩的优先考虑(提供相应支撑文件);

  (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文件要求

  (一)数量要求一份;

  (二)文件每页须盖相应单位公章;

  (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5月8日12点

  七、文件递交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集美大道1999号8楼803室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592-6293150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