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政采-竞争性磋商-ZC2025-817-2025年度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排气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9 17:00 字号:

  项目概况

  2025年度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排气检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MNO单元前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5-817

  项目名称:2025年度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排气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5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合同期内本项目对应的预算使用完毕则项目自动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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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与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供应商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也可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磋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6.信用记录查询: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间: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资格审查人员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资格审查人员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⑦本磋商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①供应商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进行自我认定和声明,本项目要求承接服务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承接本服务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本服务项目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备注: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不满足将导致无效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9日至 2025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MNO单元前台

  方式:供应商可选择现场购买或者邮寄购买采购文件,若采用邮寄购买方式,则邮寄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缺漏或丢失恕不负责,若有图纸,费用另计。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MNO单元前台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MNO单元评审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及其配套资料费用的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东区支行

  账号:129500100100292470

  2.保证金及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 

  3.财务部门联系电话:0592-590800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85号莲福大厦        

  联系方式:辛婉婷、0592-7122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1号楼8层MNO单元            

  联系方式:周新纬 0592-5900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新纬

  电 话:0592-5900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