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思明区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检测服务项目比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0 11:25 字号: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开展2025年思明区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检测服务项目,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思明区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

  对思明区15家加油站开展三次油气回收检测

  三、项目预算控制

  本服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0),服务期限为1年,供应商报价如超过预算,则其报价文件按无效处理。 

  四、项目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2025年思明区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检测服务项目,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若成交供应商不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或达不到我方要求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F2(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F1+F2=100分。

  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1.报价部分评分F1 满分为20分。

  报价部分分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比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分值报价由低至高依此扣减10%。

  2.技术、商务部分评分为F2,满分为80分,具体评分项目如下:

评审项目

评审分值

评审方法描述

2-1

20

1.供应商具备油气回收油气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的检验检测能力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

2.供应商应按要求独立、保质保量完成2025年各项任务,并按时提交检测报告。

注:供应商需对上述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并承诺如未能做到愿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计入诚信档案。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2

3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的类似业绩进行调查,服务时间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每有一个项目得5分,满分30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3

30

1.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作进度计划(包括工作进度安排、完成各进度所需要的最短时间及保证进度的措施等)进行评价:有针对本项目制订工作进度计划(包括工作进度安排、完成各进度所需要的最短时间及保证进度的措施等),且符合本项目实施要求的得8分;在满足的基础上,内容完整详细、分析具体透彻、要点齐全、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0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提供的内容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2.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进行评价:项目团队成员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得5分,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环境类助理工程师职称的,一个得5分,满分15分。须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五、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具有履行采购需求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相关信息

  1.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6月12日17:30前(以采购人收件时间为准)

  2.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8楼804室

  3.文件递交方式: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报价单(要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履行合同所须的服务能力证明材料等,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密封签章后寄送至厦门市思明生态环境局。

  七、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0592-5195910

  

  厦门市思明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