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方信-竞争性磋商-FX2025-SH104-固定污染源建设项目一证式排污许可环境管理服务手册修编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12 17:04 字号:

  

项目编号:

FX2025-SH104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湖里生态环境局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266号湖里城建大厦7楼

联系方式:陈小姐0592-570979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

总台电话:0592-8888691

项目名称:

固定污染源建设项目一证式排污许可环境管理服务手册修编项目

来源:

社会委托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固定污染源建设项目一证式排污许可环境管理服务手册修编项目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24.095万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近期内(可追溯至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针对小企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可以提供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或承诺书)。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备注: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二)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在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遭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罚款),以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者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06月19日17时30分止的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获取磋商文件及邮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本公司咨询台 邮编:361009。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

联系人及电话:周小姐0592-8888691 传真:0592-8888651。

磋商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套、邮寄费到付。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3日09时30分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开始前;

递交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开标大厅

开启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评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经办人:肖小姐0592-5661252,纪先生 0592-6373595;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其他:

相关费用对应缴交账号如下:

购买磋商文件费用、保证金及缴交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杏林支行

账 号:35101536001050005459

报名及缴交其他等费用时,供应商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项目报名表链接:https://qr61.cn/opXtuL/qD5oP1l,网上报名可自行下载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