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厦门市生态环境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24 11:05 字号: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生态环境部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线索范围

(一)“检查主体不规范”问题。严禁不具备法定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实施行政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假借考核、帮扶为名,委托第三方或专业技术机构进行涉企行政检查、是否存在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等行为。

(二)“执法程序不严格”问题。执法程序随意、自由裁量滥用、搞“一刀切”“运动式”执法、动辄责令停产停业等问题,重点纠治不亮证执法、不听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不公正使用裁量权、过罚不相当等行为,切实纠正执法尺度差异大、程序步骤松紧不一、类案不同罚等行为。

(三)“检查频次不合理”问题。生态环境系统部多头检查、不同层级重复检查、专项行动无据检查、借调研督导名义变相检查等问题,杜绝“拉网式”“全覆盖”“一人生病,大家吃药”的无差别排查等行为。

(四)“检查方式不精准”问题。能联合实施的涉企检查,是否开展联合检查,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非现场方式监管的是否仍开展入企检查等行为。

(五)“执法考核不合规”问题。“打卡检查”“为罚而罚”卸责式执法的问题。杜绝直接或变相下达案件量、罚款收入指标,将考核评价结果与检查频次、案件办理或罚款数额收入挂钩等行为。

(六)“监管服务不到位”问题。服务意识不强、信用修复机制不畅通、重处罚轻教育,对待管理服务对象冷横硬推”,对待企业高高在上、口大气粗,检查方式简单粗暴,利用执法职权刁难企业,刻意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甚至粗暴执法等行为。

(七)“检查行为不合纪”问题。对群众和企业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对群众反映强烈、重复举报的突出问题解决不及时、查处不到位,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该处罚的不处罚、该移送的不移送、以管代罚、以罚代刑等行为。接受企业馈赠、报酬、福利待遇、有偿服务,参加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违规转嫁费用、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服务,向企业通风报信,泄露举报人信息,接受请托、说情干预,办人情案、关系案、吃拿卡要、权钱交易、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受理方式

  (一)受理电话:0592-5182600

  (二)电子邮箱:xmshjjczd@163.com

  (三)来信来访:厦门市生态环境局信访中心(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9号环境监测综合大楼1号19楼,邮编361000),信封请注明“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问题线索”。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受理的范围是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提供问题线索时,尽可能写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便于核实处理和反馈。

  (二)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范围。

  (三)鼓励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四)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和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公告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