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厦门市生物多样性调查与保护成效评价体系项目的比价公告
1.项目名称:厦门市生物多样性调查与保护成效评价体系项目
2.采购方式:比价
3.预算金额:6万元(人民币陆万元整)
4.采购需求:构建一套科学规范、系统完整、导向清晰、实用性强的生物多样性调查与保护成效指标及评价体系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比价文件所述服务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三、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8月14日18点整(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签章的响应文件以直接送达方式或以邮件、速递方式送达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4楼406室)。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报价文件应体现费用清单、总价、报价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报价如超过预算金额,则该供应商报价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四、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15日9点整(北京时间)
2.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4楼406室
3.供应商确定:为防止低价低质中标,保障项目实施质量,我局将组织比价工作小组,于投标截止之日后组织现场开标,届时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评定结果分数最高的确定为供应商,比价结果将于2025年8月19日前公布。若本次报价方少于3家,比价无效。综合评分评定内容详见附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
联系方式:0592-518260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92-5182655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8日
附件
综合评分内容
序号 |
评价项目 |
分值 |
评价方法 |
1 |
项目人员 |
10 |
项目负责人员:具有环境生态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0分。 需提供:1.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2.近六个月内(不含本公告截止当月)任一个月供应商为期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10 |
项目参与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环境生态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每1人得10分;具有环境生态类专业中级职称的,每1人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注:同一人以最高职称计分。 需提供:1.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2.近六个月内(不含本公告截止当月)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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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参与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环境类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项目经验的得5分。 需提供:1.可体现人员项目经验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2.近六个月内(不含本公告截止当月)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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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方案 |
2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内容完整详实,工作流程清晰、可操作性强,得20分; 2.方案内容较为完整详实,工作流程较清晰,具有基本可操作性,得14分; 3.方案内容不够完整详实,工作流程不够清晰,可操作性较差,得7分; 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
15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进度安排及工作制度进行综合评审: 1.进度安排合理,工作制度完善,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5分; 2.进度安排和工作制度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10分; 3.进度安排和工作制度不完善,得5分; 4.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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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业绩证明材料 |
30 |
业绩经验:1.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的生态环境规划相关服务类项目,未提供相关业绩的供应商综合评分为0分。提供1个业绩得10分,额外提供一个业绩得10分,本项最高得20分。 需提供:1.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验收证明材料或者结题材料。上述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2.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的生态环境相关国家级研究课题,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 需提供:课题任务书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4 |
报价 |
10 |
满足比价公告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