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项目的比价公告
项目名称: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项目
采购方式:比价
预算金额:5万元(人民币伍万元整)
采购需求:按照《厦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厦门市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要求,9月底前编制演练方案和演练脚本,开展桌面推演,场景建设与搭建,无人机航拍,音像视频设施搭建,举行应急演练,进行演练宣传,完成演练视频制作和演练复盘总结。本次采购为统招分签方式,待确定中标单位后,与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签订合同,承办2025年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服务的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密封签章的报价相应材料。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4楼405室
四、开启
时间:2025年9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4楼405室
供应商确定:为防止低价低质中标,保障项目实施质量,我局将组织比价工作小组,于投标截止之日后组织现场开标,届时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评定结果分数最高的确定为供应商,比价结果将于2025年9月12日前公布。若本次报价方少于3家,比价无效。综合评分评定内容详见附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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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小学路158号
联系方式:0592-518260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0592-5182662
附件
综合评分内容
序号 |
评价项目 |
分值 |
评价方法 |
1 |
服务人员 |
20 |
项目负责人: 具有环境保护专业高级职称的得10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 具有环境保护专业高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份得10分,具有环境保护专业中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高得10分。 注:同一人以最高职称计分。提供上述人员的职称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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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业绩经验 |
60 |
1.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承接生态环境部门或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经验,每提供一个合同得30分,本项最高得60分。 2.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经验,每提供一个合同得15分,本项最高得30分。 注:每项业绩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材料: (1)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验收报告或者验收材料。 注: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报价 |
20 |
满足比价公告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