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环函〔2016〕20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火炬管委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2016年多规合一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委〔2016〕48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2016〕79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厦门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准入特别限制措施(环保负面清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厦门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准入特别限制措施(环保负面清单)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