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9-10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2-09 17:01 字号:

各驻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环评技术单位: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立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定期通报工作制度的通知》(厦环评〔2018〕23号),我局及各驻区生态环境局将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考核贯穿于环评文件审查的全过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1年9-10月,我局受理并组织专家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8本,考核情况见附件1;受理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13本,其中2本因编制质量问题被予以暂缓审批,考核情况见附件2。

二、我局还组织了对2021年9-10月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的67本环评文件进行编制质量考核,有关考核结果见附件3,请各相关单位根据考核意见对环评文件进行完善,并指导建设单位依法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2021年9-10月,我局根据编制质量考核结果,向14个项目的编制单位和人员送达失信记分告知书,对查明事实、拟处理意见、书面陈述申辩权利进行依法告知;经过对申辩期内提交的陈述和申辩材料进行核实后,基本采纳部分编制单位和人员的申辩意见,不予失信记分。另外,对2家次编制单位和2人次编制主持人实行失信记分惩戒,依法撤销了2份编制质量存在问题的环评文件,有关情况见附件4。

四、请各环评技术服务机构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加强管理、提高质控标准,实事求是,进一步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环评咨询服务水平。

五、请各驻区生态环境局严格把控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对存在严重编制质量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环评技术服务机构及时予以通报。

 

    附件:

        1.2021年9-10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考核评分情况

        2.2021年9-10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质量日常考核情况

        3.2021年9-10月审批告知承诺制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考核评分情况

        4.2021年9-10月环评文件信用管理记分情况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