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厦门市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单位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8 09:46 字号:

为深入推进厦门市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有效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最后一公里”,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落实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布局方案的通知》要求,集美生态环境局、海沧生态环境局、同安生态环境局、翔安生态环境局分别组织开展了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单位遴选,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2024328日至202443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书面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固废处。

 

联系人:  郑彦鹏,0592-5182692

陈奕琳,0592-5815913

       

附件:2024年厦门市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单位遴选结果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