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23206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023206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丁沙沙委员:
您提出的《有效遏制城市噪音污染,打造极具竞争力的幸福海上城市》(第202320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我局作为该提案主办单位,高度重视办理工作,积极与会办单位市公安局、建设局、执法局、市政园林局沟通,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推进办理工作。
二、措施与成效
2022年,我市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为契机,深入贯彻噪声污染防治法,在全省率先出台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要求,各级各部门紧密联动、严格执法,共同守护我市声环境质量。
(一)加强协同联动,形成齐抓共治的良好氛围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新《噪声污染防治法》颁布后,我市于2022年6月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厦府办〔2022〕62号),在全省率先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既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田”,又要求协作演好“同台戏”,进一步强化噪声管控工作,为深化噪声污染防治奠定扎实基础,为各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提供遵循,被省厅进行全省推广,并得到部里的肯定,受邀在全国培训会上进行了经验介绍。
二是注重宣传引导。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将《噪声污染防治法》普法宣传,融入“6•5”世界环境日、高考中考禁噪绿色护考等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公共场所管理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和志愿者等,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先后发放10万余份各类相关宣传材料;纳入日常检查和帮扶内容,开展入企宣讲百余次,进行“一对一”、“面对面”沟通宣传,浓厚贯彻落实氛围。开展普法教育,增强企业、群众法制意识,减少噪声产生。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强政策法规和案例宣传,及时转发相关文件要求,督促辖区相关单位按要求合理控制夜间生产时间,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结合日常行政服务和执法检查等工作,发放新噪声法宣传手册、温馨提示、告知书等。贯彻落实整治与宣传相结合方式,对一些降噪措施工作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媒体曝光警示。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各级各部门紧密联动、各司其职、推进噪声污染整治。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抓总,加强调度,协调推动。各级责任部门严格落实“四个第一时间”机制,对群众诉求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在各自投诉平台点击办理群众投诉,第一时间与群众沟通告知群众受理情况,第一时间现场核查,告知群众处理情况并在平台办结反馈,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联动,对非本部门职责的及时告知有权处理部门,协调做好化解工作。
(二)多种措施并举,强化噪声污染源头管控
针对建筑噪声扰民。市执法局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治理相结合,采取分类管控的办法,对全市噪声频发的建筑工地周边采取“定点值守、流动巡查、分块检查”的方式落实巡查执法。一是将建筑工作噪声控制纳入党建共建的内容,推动社区、“近邻”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到建筑工地的日常监管,建立“共管微信群”,遇到噪音扰民问题,社区可以直接将居民反映的问题发送到群里,让施工单位能积极主动参与到老百姓的诉求解决中。二是建立噪声防控“四方责任”机制,由执法部门牵头,签订代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共管责任制,促进噪声防控从源头抓起。三是设立投诉热点项目“工地信访室”,市执法局深入研究各建筑施工单位的建设情况,针对施工基础作业阶段和密集居住区的投诉热点,本着靠前服务,化解矛盾的思想,在何厝安置房、地铁3号线延伸段(科技中学)等7处建设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城管执法信访工作室,建立来访接待日,坚持“定期回头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盯紧看牢,高效处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有效化解矛盾问题。
针对交通和社会噪声整治。市公安部门围绕“点”“线”“面”多维度开展整治。一是精准设“点”。围绕酒吧、KTV、歌舞厅、闹市街道、广场公园等重点“易吵”部位,加大噪声警情和“12345”转交的噪声投诉数据的梳理分析,积极调整辖区警力布点,设立路面巡逻、劝导队,精准投放,科学布警。二是合理划“线”。全面梳理交通噪声敏感路段,根据群众需求和道路交通实际情况,试点安装“声呐雷达”违禁鸣笛自动抓取设备2个,并增设禁鸣标识217面。三是加密巡“面”。紧盯商业活动、广场歌舞、乱鸣喇叭、车辆改装阀门排气“炸街”等重点问题,组织警力加大对“易吵”部位及“禁鸣”路段的巡逻查控力度,全力构建治安警力守点、交通警力巡线、联勤加密控面的巡防模式。2022年全市共查处不按规定鸣喇叭违法行为2877起。
针对夜间噪声扰民。成立了市、区两级22支夜间噪声联合巡查劝导队,采取劝导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柔性执法方式,着力化解噪声扰民问题。统计去年9、10两月,市、区两级劝导队累计巡查千余次,现场劝导教育化解噪声扰民问题500余个,立案查处问题46个。通过温馨的劝导、耐心的教育、切实的惩处,强化了业主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得到了业主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市执法局成立夜间工地噪声巡查劝导服务专班,各区城管局也依托各机动中队成立夜间噪声整治劝导队,对全市在建工地实施不间断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超时超标排放施工的企业进行劝导与制止。
(三)开展专项行动,提升噪声污染管控质效
一是开展“静夜守护”专项行动。2022年7月至10月在全市开展了“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业企业、工地、商业活动、餐饮娱乐场所、公共场所巡查22048家次,夜间巡查劝导出动4410人次检查2847家次,下达书面整改通知485份,实施行政处罚245起,涉噪声污染投诉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二是开展“绿色护考”行动。为确保高考和中考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应考环境,我市制定了《厦门市高考和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高考和中考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通告》,建立了中、高考噪声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高中考期间出动执法人员加强对考点及考生宿舍周边地段噪声源的巡查管控,督促商业活动场所、工业企业等严格遵守规定,共同为考生营造安静、有序、舒适的备考和应考环境。
(四)严格执法监督,强化噪声污染监管力度
一是强化执法检查。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先后督促1427家企业落实自行监测规定;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定点与抽检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城区涉及噪声投诉率高、群众反馈不满意、敏感区域投诉的工业企业和社会生活噪声进行督管和劝导,2022年累计检查企业1209家次,责令487家企业整改;加大对噪声污染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2022年共处罚工业企业噪声违法行为10起,累计罚金22.77万元。市城管执法部门累计巡查工地28830处,处理投诉13796起,立案处罚250家次,处罚金额680.45万元。市文旅系统重点检查辖区内歌舞娱乐场所,管控文娱噪音,整治超时经营行为,2022年共查处歌舞娱乐场所涉嫌在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案件38件,其中予以警告行政处罚31件,责令停业整顿7件。
二是强化信用监管。定期通报夜间噪声污染问题,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对涉及夜间噪声污染处罚案件进行曝光。静夜守护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对212家因噪声扰民问题,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的主体,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并与证监、银行等部门共享,警示和震慑了突出违法行为。市执法局落实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指标数据上报工作,按时汇总上报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每月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双公示”信息,做到信用中心与本局官网同步动态更新、同时公示。建设系统结合日常监督、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工程项目噪声防治监督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责令整改、约谈、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等措施,确保企业履约尽责。
(五)建强配套支撑,为噪声管控提供长效保障
一是长效制度支撑。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生态环境部门与执法部门建立了定期会商制度;生态环境、执法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做好建设工地噪声自动监测工作的通知》,规范了建设工地噪声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联网要求,这一做法被省静夜守护联席会议办公室作为先进经验转发;市市政园林局下发了《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加强公园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70个城市公园全部将噪声防治要求纳入《游园须知》,目前已有62个城市公园在显著位置进行了公示。这一系列的制度建设使我市的噪声防治工作有了长效保障。
二是功能区划修编支撑。随着城区不断改造建设,城市路网快速扩张,机动车急剧增加,道路交通声环境污染加重,我市中心城区以商住混合区为主,噪声适用区混杂现象加剧,噪声污染的投诉率上升。原有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已不能客观、完全地反映城区的各功能区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亦不能满足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等问题。新《噪声污染防治法》颁布后,功能区的修编成为强化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有效控制噪声污染、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迫在眉睫的问题,根据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建设现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工业布局规划,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广泛调研,反复论证,精准判定功能区域类型,2022年6月份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修编和公开,为推进我市噪声源头防控,提供了监测、执法和管理的依据。
三是自动监测网络支撑。为全面客观地反映厦门市的功能区声环境状况,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于2022年7月底前完成声环境功能区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在全省范围内规范建成20个声环境自动监测站点,点位覆盖密度全省最高,实现了城市功能区类别全覆盖,首次实现由手工监测到规范化自动监测。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企业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和联网试点,实现了超标自动预警功能;市执法局开展建设工地噪声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联网试点,编印建设工地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设置指引,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噪声精细化管理。持续推动噪声监测智慧屏建设,全市已在25个公园内建设安装56块具备数据存储和分析功能的噪声监测智慧屏,并同步安装高清摄像探头和广播提示系统,通过噪声监测智慧屏,实时提醒活动市民控制好音量,维护好公园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探索宁静小区建设试点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指示精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和谐安宁环境需要,计划从今年7月至明年6月在我市遴选部分有代表性的居民小区开展“宁静小区”创建试点,积极探索“宁静小区”的创建模式、指标体系、管理路径、职责分工和长效机制,为下步复制推广积累经验、提供参考。目前正着手制订“宁静小区”创建方案和考评细则。
(二)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
为提高《厦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厦府〔2022〕248号)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噪声污染防治的针对性有效性,前期我局组织开展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并规范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管理措施。目前已完成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并通过专家评审,下一步将根据专家建议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颁布实施,为规范噪声污染管控和监督执法提供依据。
(三)进一步强化噪声投诉办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规定,落实噪声污染防治一岗双责,各部门在各司其职、强化监管的基础上,加强协调沟通,主动配合,推动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噪声监管相关规定,确保各项降噪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办理群众噪声投诉件,营造更加和谐、安宁的城市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噪声源监督管理
开展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和长效管控,坚持集中攻坚与常态整治相结合,强化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持之以恒解决城市夜间噪声扰民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噪声污染行为,持续推动噪声自动监测能力建设。继续做好绿色护考工作,保证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工业企业、施工单位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引导企业、施工单位等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自觉遵守文明公约,共同营造安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2023年6月19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了《福建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3-2025)》。我局将根据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多措并举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并结合实际制订我市具体方案。您的有关建议我们将融入我市具体方案中,以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优化噪声纠纷处理途径维护社会和谐,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
此函。
领导署名:潘飞舟
联 系 人:吴惠明
联系电话:0592-5987013 13950155147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