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厦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集美肉联厂等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公示的函

发布日期:2021-12-17 17:10 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和《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厦府〔2018〕27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厦门厦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集美肉联厂等六家企业的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xm.gov.cn/)上公示7日,公示日期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请贵公司及时查看公示内容。

贵公司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我局将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决定。

特此函告。

 

(公司收件盖章处)

 

附表: 厦门厦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集美肉联厂等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表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17日

(联系人:沈永祥       联系电话:6195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