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松元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圈分厂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公示的函

发布日期:2025-08-01 12:01 字号:

  厦门松元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圈分厂: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和《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厦府规〔2023〕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厦门松元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圈分厂松元电子锂电正极材料加工项目的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xm.gov.cn/)上公示7日,公示日期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请贵公司及时查看公示内容。

  贵公司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我局将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决定。

  特此函告。

  附表: 厦门松元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圈分厂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表

  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日

  (联系人:吕伟雄       联系电话:6195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