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特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公示的函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和《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厦府规〔2023〕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你公司的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详见附件)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http://sthjj.xm.gov.cn/)上公示 7 日,公示时间为 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请贵公司及时查看公示内容。
贵公司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我局将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决定。
特此函告。
附表:厦门弘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表
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1日
(联系人:许灵玲,联系电话:7688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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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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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审核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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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域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废水排放量(t/a) |
初始排污权(衔接后)(t/a) |
核定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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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 |
NH3-N |
SO2 |
NO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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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翔安区 |
厦门特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17231 |
0.5169 |
0.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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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半导体材料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该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范围为半导体材料项目(2023年 11月29日通过环评审批)二期1阶段建设项目,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 根据环评文件和建设情况,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混合排入下潭尾水质净化厂处理。生活污水视为工业废水核定初始排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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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1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