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厦门裕臻彩工贸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公示的函

发布日期:2026-01-13 14:27 字号:

厦门裕臻彩工贸有限公司

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号)和《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闽政〔201654号)《厦门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厦府规〔20231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你公司的初始排污权核定结果(详见附件)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http://sthjj.xm.gov.cn/上公示 7 日,公示时间为 20260113日至20260119日,请贵公司及时查看公示内容。

贵公司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我局将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决定。

特此函告。

    

附表:厦门裕臻彩工贸有限公司排污权审核意见

 

 

 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

                                   20260113

 

(联系人:许灵玲联系电话:7688082 

 


附件

厦门裕臻彩工贸有限公司初始排污权审核意见表

 

序号

区域

企业名称

行业类别

废水排放量(t/a

初始排污权(衔接后)(t/a

核定说明

COD

NH3-N

SO2

NOx

1

翔安区

厦门裕臻彩工贸有限公司

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126

0.0038

0.0002

0

0

根据该公司项目环评文件和建设情况,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排放情况:生产废水:前处理废水(脱脂槽废水、水洗槽废水)经项目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翔安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排入翔安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未纳入工业废水核定初始排污权。